近代中國哲學家唐君毅先生在他的《人生之體驗續篇》中曾提及「中國民間笑話一則:「話說一老太婆誇她女兒好,因其將其夫家物,帶回娘家,真孝順;但媳婦不好,因將其家之物,亦帶回娘家去了。」同樣都是拿物回娘家,兩個都是女兒,只不過一個是自己「女兒」,另一個卻是別人的女兒,兩個「都是人類」,老太婆卻採取「雙重標準」看待女兒和媳婦所作的,視之為「好與不好」。 事實上,「雙重標準」似乎是人類社會的常態之一;對待自己的事是一個標準,對待別人的事是另一個標準,將同一件事在對人及對己上擺上不同的天秤,對己可以秤重些,對人則秤輕些,絕不對稱,引來不公。因此「雙重標準」帶來人與人之間許多衝突與矛盾,造成許多無意義的爭論,導致和諧共處的空間越來越小。難怪有人說:「雙重標準是群體生活的一級謀殺。」
曾在刊物上見過一段文字,很值得我們反省深思:
你有沒有注意到
別人那樣做,叫做「笨手笨腳」;你那樣做,只是「有點緊張」。
別人硬要那樣做,叫做「冥頑不靈」;你硬要那樣做,只是「意志堅定」。
別人不喜歡你的朋友,叫做「成見甚深」;你不喜歡的朋友,卻是因為「觀人於微」。
別人做事多點時間,叫做「慢若牛步」;你做事多花時間,卻是「精益求精」。
別人花錢,叫做「奢侈浪費」;你若花錢,只是「慷慨解囊」。
別人挑剔,是因為他「吹毛求疵」;你挑剔人家毛病,只是「入木三分」。
別人態度溫和,是因為「懦弱無能」;你若態度溫和,便是「文雅敦厚」。
別人行動大意,叫做「動作粗魯」;你若同樣行動,只是「不拘小節」。
(The Kings Highway)
所謂「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」對己及對人也應有同一準則。昔日主耶穌責備那些只「挑剔別人的錯處、漠視自己缺點」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:「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刺,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呢?.......假冒為善的人,先去掉自已眼中的樑木,然後才能看得清楚,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。」(太七:3~5)。 然而,「不自知的雙重標準」,不單造成溝通的障礙,更窒息個人和體群的成長,使之舉步維艱 !